一、商標注冊
一、簡要說明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對其商品或者服務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標注冊。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共有45個類別,其中商品34個類別、服務11個類別。指定使用在商品上的商標為商品商標,指定使用在服務上的商標為服務商標。
為什么要注冊商標?首先,注冊商標是取得商標專用權的前提,注冊商標才能受到法律保護。其次,商標是企業的無形資產,也是消費者選擇產品或者服務的依據。好的企業不僅需要好的產品和服務,更需要好的商標,不論是美國的可口可樂,還是中國的海爾都是因為注冊了商標,才能受到法律保護??煽诳蓸?、海爾既使一夜之間失去所有財產,也可以迅速重建,靠的就是其商標形成的巨大的無形資產,商標已遠遠超過其有形資產。商標是企業產品的護身符,防止商標被搶注的關鍵是有強烈的商標意識及商標注冊的超前意識。作為商標擁有者的企業,還要學會運用商標策略,注重把商標和有關技術保護結合起來。商標作為重要的知識產權,與企業的技術管理和科技投入密切相關,它的保護離不開知識產權法規的多方位、多層次的保護。
二、申請前的查詢
如果商標注冊申請被駁回,申請人一方面損失商標注冊費,另一方面重新申請注冊商標還需要時間,而且再次申請能否被核準注冊仍然處于未知狀態。因此,申請人在申請注冊商標之前,最好進行商標查詢,因此,我司提供免費查詢,結果供申請人參考了。申請人可根據查詢結果作出判斷以后再提交申請書。
三、商標注冊申請書件的準備
(一)《商標注冊申請書》:
1.每一件商標注冊申請應當向商標局提交《商標注冊申請書》1份。
2.《商標注冊申請書》可以以紙質方式或者數據電文方式提出。以紙質方式提出的,應當打字或者印刷。
3.申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當在申請書的指定位置加蓋公章;申請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申請人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在指定位置簽字確認。
4.臺灣地區申請人辦理商標注冊申請并要求臺灣地區優先權時,應當適用臺灣地區申請人專用的《商標注冊申請書》。
5.《商標注冊申請書》填寫要求詳見《商標注冊申請書》所附填寫說明。
(二)《商標代理委托書》:
1.《商標代理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內容及權限。
2.申請人為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的,《商標代理委托書》應當載明申請人的國籍。
3.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的《商標代理委托書》及與其有關的證明文件的公證、認證手續,按照對等原則辦理。
(三)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
1.申請人為國內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當提交營業執照、法人登記證、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社會團體法人證書、律師事務所執業證書、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等有效證件的復印件;辦學許可證、期刊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等證件不能作為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
2.申請人為國內自然人的,應當提交身份證、護照、戶籍證明等有效身份證件的復印件,以及提交《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合同復印件。自然人提出商標注冊申請的商品和服務范圍,應當以其在營業執照或有關登記文件核準的經營范圍為限,或者以其自營的農副產品為限。
3.申請人為港澳臺或國外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當提交所屬地區或國家的登記證件復印件。外國企業在華的辦事處、常駐代表機構的登記證復印件無效。上述文件是外文的,應當附送中文譯文;未附送的,視為未提交該文件。
4.申請人為港澳臺自然人且自行辦理的,應當提交通行證復印件;申請人為國外自然人且自行辦理的,應當提交護照復印件及公安部門頒發的、在有效期(一年以上)內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外國人居留許可》或《外國人居留證》。
(四)商標圖樣
1.每一件商標注冊申請應當提交1份商標圖樣。以顏色組合或者著色圖樣申請商標注冊的,應當提交著色圖樣,并提交黑白稿1份;不指定顏色的,應當提交黑白圖樣。
2.商標圖樣必須清晰,便于粘貼,用光潔耐用的紙張印制或者用照片代替,長和寬應當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商標圖樣應粘貼在《商標注冊申請書》指定位置。
3.以三維標志申請商標注冊的,應當在申請書中予以聲明,并應在《商標注冊申請書》“商標說明”欄中說明商標的使用方式。申請人應當提交能夠確定三維形狀的圖樣,該商標圖樣應至少包含三面視圖。
4.以顏色組合申請商標注冊的,應當在申請書中予以聲明,并在《商標注冊申請書》“商標說明”欄中加以文字說明,說明色標和商標的使用方式。
5.以聲音標志申請注冊商標的,應當在申請書中予以聲明,并在商標圖樣框里對聲音商標進行描述,同時報送符合要求的聲音樣本,以及在《商標注冊申請書》“商標說明”欄中說明商標的使用方式。
⑴聲音商標的描述。應當以五線譜或者簡譜對申請用作商標的聲音加以描述并附加文字說明;無法以五線譜或者簡譜描述的,應當使用文字進行描述。
⑵聲音樣本的要求:
①通過紙質方式提交聲音商標注冊申請的,聲音樣本的音頻文件應當儲存在只讀光盤中,且該光盤內應當只有一個音頻文件。通過數據電文方式提交聲音商標注冊申請的,應按照要求正確上傳聲音樣本。
②聲音樣本的音頻文件應小于5MB,格式為wav或mp3。
⑶商標描述與聲音樣本應當一致。
四、商標注冊申請的實質審查程序
商標局對受理的商標注冊申請,依照商標法的有關規定進行審查,對符合規定的或者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標的注冊申請符合規定的,予以初步審定,并予以公告;對不符合規定或者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標的注冊申請不符合規定的,予以駁回或者駁回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標的注冊申請,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五、注意事項
1. 《注冊申請受理通知書》僅表明商標注冊申請已被商標局受理,并不表明該申請已被核準。
2. 商標注冊申請被駁回的,如果對駁回決定不服,申請人可以自收到駁回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
3. 申請注冊的商標被提出異議的,如果申請人(即被異議人)對商標局的不予注冊決定不服,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
4. 商標在提出申請之后但尚未核準注冊前仍為未注冊商標,仍須按未注冊商標使用。如果使用該商標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不影響有關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該行為的查處。
5. 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12個月內辦理續展手續。商標注冊人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在期滿后的6個月的寬展期內提出,但須繳納受理續展注冊遲延費。寬展期滿后仍未提出續展申請的,商標局將注銷該注冊商標,如果原注冊人想繼續擁有該商標專用權,則須重新提出注冊申請。
六、其他
1.要求優先權的,應當提交書面聲明,并同時提交或在申請之日起三個月內提交優先權證明文件,包括原件和完整的中文譯文。未書面聲明或申請/展出國家/地區、申請/展出日期、申請號欄目填寫不完整的,視為未要求優先權。逾期未提交或未完整提交優先權證明文件的,或證明文件不足以證明其享有優先權的,優先權無效。
2. 將他人肖像作為商標圖樣進行注冊申請的,應當予以說明,并附送肖像人的授權書并經公證。公證書應包括肖像人的肖像。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將他人肖像作為商標圖樣進行注冊申請,肖像人已死亡的,應附送申請人有權處置該肖像的公證書,公證書應包括肖像人的肖像。自然人將自己的肖像作為商標圖樣進行注冊申請的,應當予以說明,可以不附送公證書。
3. 申請人提交的各種證件、證明文件和證據材料是外文的,應當附送中文譯文;未附送的,視為未提交該證件、證明文件或者證據材料。
4. 個體工商戶可以以其《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登記的字號作為申請人名義提出商標注冊申請,也可以以執照上登記的負責人名義提出商標注冊申請。以負責人名義提出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的復印件:
⑴負責人的身份證;
⑵營業執照。
農村承包經營戶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簽約人的名義提出商標注冊申請,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的復印件:
⑴簽約人身份證
⑵承包合同。
其他依法獲準從事經營活動的自然人,可以以其在有關行政主管機關頒發的登記文件中登載的經營者名義提出商標注冊申請,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的復印件:
⑴經營者的身份證;
⑵有關行政主管機關頒發的登記文件。
自然人提出商標注冊申請的商品和服務范圍,應當以其在營業執照或有關登記文件核準的經營范圍為限,或者以其自營的農副產品為限。
2013年起,開展商事登記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部分省市地區開始試行新版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新版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不再記載經營范圍信息,而是設置了“重要提示”欄, 其中寫明商事主體的經營范圍由申請書確定,具體信息可登錄登記機關指定信息平臺查詢。含有上述新版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復印件的商標注冊申請文件,如在商標注冊大廳自行辦理的,應當同時提交經申請人簽字或蓋章確認真實有效的、從登記機關指定網站下載打印的關于經營范圍的證明材料;如通過商標代理機構委托代理,應同時提交經商標代理機構蓋章確認真實有效的、從登記機關指定網站下載打印的關于經營范圍的證明材料。
二、注冊商標使用許可備案
一、簡要說明
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許可人應當在許可合同有效期內向商標局備案并報送備案材料。備案材料應當說明注冊商標許可人、被許可人、許可期限、許可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務范圍等事項。
商標使用許可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是一個雙贏行為。對許可方來說,可以不必擴大投資即可增加產量和輻射面,擴大市場占有率,進一步提高商標的知名度并獲得收益;對于被許可方來說,使用他人已有較高知名度的商標能擴大商品銷售,增加效益與發展。
除此之外,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備案主要是為起到公示的作用,方便他人查閱。若沒有進行許可備案的,將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所以建議您及時辦理商標許可備案登記,以便保護合同雙方的權益。
二、商標許可備案應提交的申請書件
(一)報送商標使用許可備案或者再許可備案的,提交以下書件:
1、《商標使用許可備案表》;
2、許可人/被許可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
3、再許可的,還需報送注冊人同意注冊商標使用再許可授權書;
4、代理委托書。
(二)具體說明:
1、備案表應當打字或印刷。許可人/被許可人請仔細閱讀填寫說明,按照規定填寫,不得修改格式。
2、許可人應當在許可合同有效期內向商標局備案并報送備案材料。一個注冊號對應一份備案表。
3、一份備案表許可人只能許可一個被許可人使用注冊商標。共有商標的,許可人的代表人和其他共有許可人均需提交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
4、商標使用許可在商標局未予以備案前可以撤回。撤回商標使用許可備案需許可人、被許可人雙方同意。
三、注意事項
1、報送商標使用許可備案后,對符合受理條件的,商標局予以受理并書面通知許可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商標局不予受理,書面通知許可人并說明理由;需要補正的,商標局通知許可人予以補正,許可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按照指定內容補正并交回商標局。期滿未補正的或者不按照要求進行補正的,商標局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許可人。
2、符合《商標法》、《商標法實施條例》規定的,商標局予以備案并書面通知許可人。
3、不符合《商標法》、《商標法實施條例》規定的,商標局不予備案,書面通知許可人并說明理由。需要補正的,商標局通知許可人予以補正,許可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按照指定內容補正并交回商標局。期滿未補正的或者不按照要求進行補正的,商標局不予備案并書面通知許可人。
三、商標注冊人名義、地址的變更
一、簡要說明
注冊商標需要辦理變更注冊人的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應當提出變更申請。申請人已經提交注冊申請但尚未獲準注冊的,其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發生變更的,可以向商標局申請辦理相應的變更手續。若商標注冊人的商標被他人提出撤銷三年未使用申請,商標局所有相關的商標文件都會通過商標注冊證書上的地址郵寄給商標注冊人,如由于未及時向商標局申請變更名義或地址,商標局的文件將不能送達商標注冊人,商標注冊人的商標有可能因此而被撤消,因此,商標變更尤其重要。
二、商標注冊人名義、地址的變更應提交的申請書件
(一)申請變更商標申請人/注冊人名義的,提交如下文件:
(1)《申請書》;
(2)申請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如企業的營業執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證/護照等)經申請人蓋章或者簽字確認復印件;
(3)《代理委托書》;
(4)登記機關出具的變更證明。注冊人是企業的,應當出具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部門的變更證明;注冊人是事業單位的,應當出具事業單位主管機關的變更證明;注冊人是自然人的,應當出具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變更證明。證明上的變更前名義和變更后名義應當與申請書上變更前名義和申請人名稱相符。外國企業或外國人僅需變更其中文譯名的,應提供該外國企業或外國人申請變更中文譯名的聲明。
(二)申請變更商標申請人/注冊人地址的,提交如下文件:
(1)《申請書》;
(2)申請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如企業的營業執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證/護照等)經申請人蓋章或者簽字確認復印件;
(3)《代理委托書》;
(4)辦理變更商標申請人/注冊人地址的,不需要提交變更證明文件,跨國變更地址的除外。自然人跨國籍變更地址的,應當提交在變更后地址所在國家享有居留權的證明文件。
三、注意事項
1、變更商標注冊人名義或地址的,商標注冊人應將其全部注冊商標一并變更。
2、變更申請提交后,對符合受理條件的變更申請,商標局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條件的,不予受理。
3、如果變更申請需要補正/改正的,商標局將發出補正/改正通知書,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改正。申請人未在規定期限內按要求補正的,商標局有權對變更申請視為放棄或不予核準。
4、變更申請核準后,商標局將發給申請人變更證明。
5、變更申請被視為放棄或不予核準的,商標局將發出《視為放棄通知書》或《不予核準通知書》。
6、共有商標的變更申請核準后,變更證明僅發給代表人,如果其他共有人需要,應申請補發證明。
7、申請書的類別應按照《商標注冊證》核定的國際分類類別填寫。
8、變更連續三年不使用撤銷、異議、異議復審、駁回注冊復審申請的代理人/國內接收人的,須直接向該程序審理部門直接提交變更代理人/國內接收人申請,變更、轉讓、續展、注銷申請的代理人/國內接收人不能變更。
四、注冊商標的轉讓
一、簡要說明
1、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共同到商標局辦理注冊商標的轉讓手續。
2、因繼承、企業合并、兼并或改制等其他事由發生移轉的,接受該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當事人應當到商標局辦理注冊商標的移轉手續。
3、依法院判決發生商標專用權移轉的,也應當辦理移轉手續。
辦理商標轉讓或移轉應當填寫《轉讓/移轉申請/注冊商標申請書》。
二、注冊商標的轉讓應提交的申請書件
(1)《轉讓/移轉申請/注冊商標申請書》
(2) 轉讓人和受讓人的經蓋章或者簽字確認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3) 轉讓人和受讓人出具的代理委托書
(4) 申請移轉的,還應當提交有關證明文件或者法律文書
(5) 申請文件為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申請人或代理組織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
2、具體說明
(1)按照申請書上的要求逐一填寫,且必須是打字或者印刷;轉讓人或受讓人是自然人的,應在姓名后填寫身份證件號碼。
(2)每一件商標(每一注冊號)的轉讓應提交申請書1份,并加蓋轉讓人、受讓人印章或簽字,由轉讓人和受讓人共同辦理有關手續;
(3)除遞交申請書外,還要提交轉、受讓人雙方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如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證復印件等)并加蓋單位公章或由自然人簽字;轉、受讓人是自然人的,提交雙方的身份證件復印件即可。另外,還需要提交代理委托書。
(4)辦理轉讓商標申請,受讓人為自然人的,應注意下列事項:
A、個體工商戶可以以其《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登記的字號作為受讓人名義提出商標轉讓申請,也可以以執照上登記的負責人名義提出商標轉讓申請。以負責人名義提出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的復印件:
①負責人的身份證;
②營業執照。
B、個人合伙可以以其《營業執照》登記的字號或有關主管機關登記文件登記的字號作為受讓人名義提出商標轉讓申請,也可以以全體合伙人的名義共同提出商標轉讓申請。以全體合伙人的名義共同提出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的復印件:
①合伙人的身份證;
②營業執照;
③合伙協議。
C、農村承包經營戶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簽約人的名義提出商標轉讓申請,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的復印件:
①簽約人身份證;
②承包合同。
D、其他依法獲準從事經營活動的自然人,可以以其在有關行政主管機關頒發的登記文件中登載的經營者名義提出商標轉讓申請,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的復印件:
①經營者的身份證;
②有關行政主管機關頒發的登記文件。
F、辦理轉讓商標申請,受讓人為自然人的,商標轉讓申請的商品和服務范圍,應以受讓人在營業執照或有關登記文件核準的經營范圍為限,或者以其自營的農副產品為限。
2013年起,開展商事登記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部分省市地區開始試行新版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新版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不再記載經營范圍信息,而是設置了“重要提示”欄,其中寫明商事主體的經營范圍由申請書確定,具體信息可登錄登記機關指定信息平臺查詢。含有上述新版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復印件的商標轉讓申請文件,如在商標注冊大廳自行辦理的,應同時提交經受讓人簽字或蓋章確認真實有效的、從登記機關指定網站下載打印的關于經營范圍的證明材料;如通過商標代理組織委托代理,應同時提交經商標代理組織蓋章確認真實有效的、從登記機關指定網站下載打印的關于經營范圍的證明材料。
G、對于自然人受讓人不符合上述規定的商標轉讓申請,商標局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
申請人提供虛假材料取得商標權的,由商標局撤銷核準商標轉讓。
(5)辦理商標移轉的,如果轉讓人不能蓋章,受讓人應提交其有權接受該商標的證明文件或者法律文書。例如,企業因合并、兼并或者改制而發生商標移轉的,應提交合并、兼并或者改制文件和登記部門出具的證明。合并、兼并或者改制文件應證明商標權由受讓人繼受,登記部門應證明原注冊人與受讓人的關系、原注冊人已經不存在的現實狀態。因法院判決而發生商標移轉的,應提交法院出具的法律文書,法律文書上的被執行人名稱和接受該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企業名稱應當與申請書中的轉讓人名稱和受讓人名稱相符。
(6)如果申請轉讓的商標是共有商標,應注意下列事項:
A、商標由一個人所有轉讓為多個人共有的,在填寫轉讓申請書時,受讓人名稱和地址的欄目應當填寫代表人的名稱和地址,受讓人章戳處加蓋代表人印章,其他共有人的名稱應填寫在附頁的轉讓后其他共有人名義列表中,并加蓋印章,其他共有人的地址不需填寫。
B、商標由多個人共有轉讓為一個人所有的,在填寫轉讓申請書時,轉讓人名稱和地址的欄目應填寫原代表人的名稱和地址,轉讓人章戳處加蓋原代表人印章;受讓人名稱和地址填寫在相應的欄目中,并加蓋印章。原其他共有人的名稱應填寫在附頁的轉讓前其他共有人名義列表中,并加蓋印章,原其他共有人的地址不需填寫。
C、因共有商標的共有人發生改變(包括共有人的增加或減少)而申請轉讓的,在填寫申請書時,應將原代表人的名稱和地址填寫在申請書的轉讓人名稱和地址的欄目中,轉讓人章戳處加蓋原代表人印章,原其他共有人的名稱填寫在附頁的轉讓前其他共有人名義列表中,并加蓋印章;申請書的受讓人名稱和地址欄目應填寫轉讓后的代表人名稱和地址,受讓人章戳處加蓋轉讓后的代表人印章,轉讓后的其他共有人名稱應填寫在附頁的轉讓后其他共有人名義列表中,并加蓋印章。附頁列表中不需填寫其他共有人的地址。
(7)如果申請轉讓的商標是集體商標、證明商標,除申請書外,還應提交以下書件:
A、集體商標轉讓需提交商標轉讓合同、集體成員名單、受讓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和商標使用管理規則。
B、證明商標轉讓需提交商標轉讓合同、受讓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受讓人檢測能力證明和商標使用管理規則。
C、地理標志集體商標/證明商標轉讓需提交商標轉讓合同、受讓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門同意該地理標志轉讓的批復、受讓人監督檢測能力的證明和商標使用管理規則。
三、注意事項
1、轉讓注冊商標的,商標注冊人對其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近似商標應當一并轉讓。轉讓注冊商標申請不應可能產生誤認、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響。
2、轉讓人、受讓人為外國人或外國企業的,應當在申請書中指定國內接收人負責接收商標局的法律文件。
3、轉讓申請提交后,對符合受理條件的轉讓申請,商標局給申請人發出《受理通知書》(直接辦理的,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發給申請人;經代理的,發送給代理組織)。不符合受理條件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請人發出《不予受理通知書》
4、轉讓申請書中的受讓人為多個人共有的,商標局的有關通知或證明僅發給代表人。其他共有人需要證明的,應申請補發。
5、申請書的類別應按照《商標注冊證》核定的國際分類類別填寫。
五、注冊商標的續展
一、簡要說明
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注冊商標有效期滿后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的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
二、注冊商標的續展應提交的申請書件
(一)應提交的申請書件為:
(1)《商標續展注冊申請書》
(2) 申請人經蓋章或者簽字確認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3) 《代理委托書》
(4) 注冊證復印件
(5) 申請文件為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翻譯機構或代理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
(二)具體說明
(1)按照申請書上的要求逐一填寫,且必須是打字或者印刷。申請人是自然人的,應在姓名后填寫身份證件號碼。
(2)每一件商標應提交續展注冊申請書1份。
(3)申請續展的商標為共有商標的,應以代表人的名稱提出申請。
(4)根據《商標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被異議的商標經裁定異議不能成立而核準注冊的,商標注冊申請人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時間自初審公告三個月期滿之日起計算。因此,尚處在異議、異議復審、異議復審訴訟中的商標,已到商標續展期的,可以在有效期期滿前十二個月內申請續展;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商標局將根據異議、異議復審或訴訟的最終結果決定是否核準續展,如商標最終被不予核準注冊,商標局將對續展申請不予核準,申請費用可以辦理退還。
三、注意事項
1、續展申請核準后,商標局發給申請人續展證明,續展證明寄送給代理組織。
2、申請書的類別應按照《商標注冊證》核定的國際分類類別填寫。
六、商標異議申請
一、主體資格
提出異議申請應符合《商標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的主體資格。對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在先權利人、利害關系人認為違反《商標法》第十三條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規定的,或者任何人認為違反《商標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的,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
二、申請書件的準備
(一)應提交的書件
1.商標異議申請書
2.明確的異議理由、事實和法律依據,并附相關證據材料,異議理由書應有異議人的簽字或加蓋公章;
3.被異議商標初步審定公告的復印件;
4.經異議人蓋章或者簽字確認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包括作為在先權利人或利害關系人的證明文件、營業執照或其他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
5.代理委托書。
(二)具體要求
1.一份商標異議申請只能對一個初步審定的商標提出異議,商標異議申請書及相關證據材料應提交一式兩份,編排證據目錄及頁碼并裝訂成正副本。
2.辦理商標異議申請及相關事宜應當使用中文。異議申請書應當打字或印刷,其他書件可以用鋼筆、簽字筆填寫,但應當字跡工整、清晰。相關證據材料內容為外文的,應提供對應的中文翻譯件。
3.應正確、規范、逐項填寫商標異議申請書,并在“申請人章戳(簽字)”位置加蓋與異議申請人名義相同的印章或簽名。
三、注意事項
1.異議人只能在異議期間內對經商標局初步審定登載在《商標公告》上的商標提出異議。異議期為3個月,自初步審定公告次日起算。異議期間的最后一天是法定節假日的,可以順延至節假日后的第一個工作日。
2.異議人提出的異議應當有明確的異議理由、事實和法律依據。異議理由應當用文字明確表述,以便于對方當事人答辯和商標局審理。如沒有明確的異議理由、事實和法律依據,將導致該異議申請不予受理。異議申請人需要補充證據材料的,應當在異議申請書中聲明,并應自提交異議申請之日起3個月內提交,未聲明的視為放棄提交補充材料。